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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有物业(物业有没有存在的必要?)

时间:2025-03-31 06:23:41


物业诞生的背景:为适应改革开放大潮下,促进深圳、香港两地的贸易合作进一步发展,1981年3月,深圳成立全国第一家物业服务企业,由此物业服务作为一种新型的房屋管理模式开始走进人们的生活。

物业诞生的法律基础:来源于城市(镇)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一栋建筑物中自己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及因共有关系而产生的管理权。农村基本上是一户一宅,不存在或很少存在共有部分,最重要的是其管理权有村委会来行使。

物业快速发展期:物业是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大及房地产开发潮而快速发展壮大的,尤其2000年中国加入WTO后,经济快速增长,房地产进入高速增长期,物业也跟着蓬勃发展起来。

为何现在矛盾突出?

1、房地产下行,导致房屋贬值或变现困难;原来大家都不看重物业费这点小钱,因为房屋增值带来的喜悦感或兴奋度远远超过付出那点物业费。举个例子,你在赌场赢了几十万,又怎会在乎给服务员几百几千的打赏钱呢?房屋贬值了或者难以卖出去的时候,一点火星都可以燃起熊熊大火!你会看谁都不顺眼,尤其是天天问你要钱的物业!

2、物业“光收钱、不干活”,还理直气壮的表现让人窝火!房子我花钱买的,我是主人,现在反倒是花钱雇个“大爷”来管理我、压榨我,那我怎么能满意!

3、物业不作为或者乱作为惹怒业主,物业是一家企业,以赚钱为目的,就会想方设法的减少他们认为不必要的投入,而增加他们认为有必要的收入,这二者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

4、物业的服务属性在某些地方演变成了基层政府下面的一级机构!管理属性增强而服务属性减弱,尤其是“口罩”三年,物业彷佛间“野鸡变凤凰”成了一级政府机构,这也加重了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

那物业有没有存在的必要呢?又该如何解决当下的问题呢?

物业存在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还是应当划分到社会分工上,物业就是做服务的,维护小区环境卫生、帮业主看好家护好院,尽可能的增加小区公共部分的收益。

1、回归本来的属性!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物业本就是个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好!

2、业主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是根本,因为基层政府面对几百人甚至几千人的小区时,他们需要找到对接的人,而没有业主委员会,最简单省事的办法就是找物业,这样物业又不可避免的承担了某些“政治任务”。发生纠纷时候,天天为政府干活的物业,一定要比单个业主更有发言权!

综上所述,物业自身盈利的属性,导致二者的矛盾不可调和,成立业主委员会才是根本,因为业主委员会对物业有“无因解约”的权力,通俗的讲就是“看你不顺眼就可以不让你干”,不需要理由,但如果因此造成物业损失的,需要赔偿。物业公司有这样随时被换掉的压力,自然不会也不敢肆意妄为!!这才是物业公司头上的“紧箍咒”,而业主这个时候才能成为真正的“师父”!